安徽唯独律师事务所

安徽唯独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徽达同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编辑:安徽唯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1/06/28
2007年9月19日,徽达同仁在主任律师汪观利的主持下召开了学习大会,系统地学习了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是我国三月份颁布的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草案,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国内经济和国外的经济更好地融合在一起,特别是对保护私有财产,促使老百姓过上体面的、富裕的生活,具有现实意义。
请添加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