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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大战只为路 法官巧调各让步

编辑:安徽唯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1/06/28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黄山村的两位村民,因为邻里出路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大打出手,引来一场邻里之间的殴斗。12月27日开庭当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法庭成功调结了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叶某和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今年4月8日午饭后,被告李某发现原告叶某搬了几块大石头放在通往自家门口的路上,影响了通行,遂发生纠纷。继而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相互厮打,由此造成叶某左手环指受伤,被告头发也被撕掉几束。原告经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878.50元,遂愤而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360.1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亲自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全部的询问笔录,并向处理该案的民警了解情况,同时又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了解二人产生纠葛的原因,并多次到村里找原、被告调解,让她们邻里间学会宽容、豁达,不要因为小事伤了和气。但均因两人矛盾过激调解未果。
为真正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开庭当日,法官仍没有放弃可以调解的可能,从情着手,以情感人。他告诉原、被告,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村民,彼此又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何况两个人的丈夫又是本家,如果两人就此闹僵了,一纸判决下来,双方的丈夫也不好相处了。何况两人的孩子年龄相仿,平日里都是很好的玩伴,若母亲不合,也会影响孩子们的友谊。入情入理的一席话,打动了身为妻子和母亲的原、被告双方的心。原告主动降低了自己的赔偿标准,被告也表示自己有过错,自愿赔偿原告医药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原告叶某则主动负担了诉讼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在邻里相处时要互谅互让,共同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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